第三階段加入新角色 – 「負責創造」,並要求幼兒以「負責俾」、「負責砌」及「負責創造」的分工模式來一起創作積木模型。在這個階段,幼兒可透過協商自行分配角色及決何時互換角色。
同時,在這個訓練階段,幼兒能學習發表意見及評論技巧,如:在「負責創造」的幼兒建構樂高積木模型的時候,其他兩位幼兒可自由發表意見;「負責創造」的幼兒能在其他兩位幼兒仿建樂高積木模型的時候監察等。
訓練目標
- 鞏固幼兒與組員協商及達成共識的能力
- 幼兒學習恰當地發表意見
- 幼兒建立更多元化的溝通功能,如要求、發問、修補溝通失誤、評價、提出意見等
材料:
- LEGO積木時間規劃圖
- 角色名牌
- 每組兩籃大致相同的樂高積木
程序:
- 導師何紹LEGO積木時間規則,並把規則圖貼在課室內的當眼位置。
- 導師安排幼兒分成三人一組,介紹三種角色,然後請幼兒互相討論並自行分配角色。如幼兒未能自行分配角色,導師可引導幼兒以包剪揼、抽籤等方法決定。
- 導師替幼兒戴上名牌並安排入座。
- 導師把其中一籃樂高積木放在桌上,「負責創造」的幼兒可利用約3 – 4分鐘創作一件積木模型。過程中,其他兩位幼兒可就應該如何創作自由發表意見。如遇上意見分歧的情況,導師應引導幼兒透過討論和協商來解決。
- 當幼兒們完成創作後,導師把另一籃樂高積木交給「負責俾」的幼兒。「負責俾」及「負責砌」的幼兒運用第一及第二階段所學過的社交溝通技巧,按照「負責創作」的幼兒所創作樂高積木模型進行仿砌。
- 在仿砌的過程中,導師可鼓勵幼兒之間的互動,例如:
- 「負責俾」的幼兒可向「負責砌」的幼兒發問問題(例如:「你係咪要黃色先呀?」)。
- b. 「負責砌」的幼兒可向「負責俾」的幼兒要求物件(例如:「我要答案黃色積木」)。
- 「負責砌」的幼兒可向「負責創造」的幼兒發問問題(例如:「呢個砌邊度呀?」)。
- 「負責創造」的幼兒可給予指令(例如:「俾紅色佢啦!」、「呢個砌下面」)
- 建構過程中,幼兒們互相作出監察(例如:「紅色唔係砌上面,你砌錯左。」、「你未同佢講「唔該。」喎!」)
- 幼兒們可作出評論(例如:「呢個白雪公主冇左條裙,好搞笑!」)。
- 導師可刻意製造情境(如:籃子沒有足夠的積木),鼓勵幼兒一起解決問題(向其他組索取積木或利用其他積木代替)。
- 完成仿砌後,請幼兒向其他組別展示完成品,並請幼兒就各組的完成品發表意見。
- 之後,同一組別內的幼兒可自行商討互換角色,並重複以上步驟。
結束第三階段的準則:
- 幼兒能與組員協商並達成共識
- 幼兒能自發地發表意見及能考慮別人的意見
- 幼兒能恰當地監察他人的行為
- 幼兒能自發地以語言達到不同的溝通功能
「LEGO積木治療」訓練內容撮要
按學童對不同社交技巧的掌握程度,本會調適「LEGO積木治療」為三個階段。建議導師或機構推行「LEGO積木治療」時循序漸進,讓幼兒由第一階段開始訓練,待掌握到各階段的基本技巧後才進入下一階段的訓練。
第一階段 | |
目標:
1. 認識不同角色的分工 2. 引發和回應溝通的技巧 3. 修補溝通失誤的技巧 |
分工安排:
1. 以兩人一組 2. 各一名「負責俾」及「負責砌」 |
第二階段 | |
目標:
1. 輪流參與活動 2. 以語言向別人尋求協助 3. 與組員協商及達成共識 4. 與組員以進行討論來解決問題 |
分工安排:
1. 以四人一組 2. 各兩名「負責俾」及「負責砌」 |
第三階段 | |
目標:
1. 與組員協商及達成共識 2. 恰當地發表意見 3. 建立更多元化的溝通功能,如要求、發問、修補溝通失誤、評價、提出意見等 |
分工安排:
1. 各三人一組 2. 各一名「負責俾」、「負責砌」及「負責創造」 |
推行「LEGO積木治療」小錦囊
在推行調適後的「LEGO積木治療」時,可以注意以下事項,令治療成效更得意提高:
- 導師應注意訓練時桌檯屏障的擺放位置,避免桌檯屏障阻礙「負責俾」的幼童看見「負責砌」的幼童正在建構的樂高積木模型,以提升「負責俾」的幼兒的參與感。
- 導師可按幼兒的興趣選用不同主題的樂高積木。如組內有較多女孩子,導師可選用公主系列的樂高積木模型;如幼兒喜歡玩具車,則可選用汽車系列的樂高積木等。
- 導師可把樂高積木拼砌成有趣的模型,如蛋糕、電視機、跑步中的人等,以提升幼兒參與的興趣。
- 當完成建構積木模型後,導師可引導幼兒利用完成了的模型進行遊戲,例如一起推車、或利用積木進行角色扮演等,讓幼兒能享受與同儕一起玩耍的樂趣。
- 「LEGO積木治療」旨在提升幼兒社交溝通的技巧,而非訓練小手肌或語言的能力。故此,導師可為幼兒提供適當的協助,讓幼兒能專注學習社交溝通的技巧。譬如,當幼兒在第一階段的訓練中拼錯了積木時,導師可直接指導幼童正確的拼砌方法,讓幼兒能儘快引發下一輪的溝通。在第二及第三階段,導師則可指導其他組員協助該幼兒,以提升幼兒之間的溝通和互動。同時,只要幼兒利用語言達到目標的溝通功能,導師並不拘泥於語言的句式。例如幼兒若能自發以「我頭先話要大黃色積木呢!」來修補溝通失誤,導師並不需強迫幼兒以指定句式「唔係紅色,我想要大黃色積木。」來表達。
幼兒的進度記錄
導師可在每一節課堂記錄幼兒的表現,以了解幼兒的學習進度,及作為提升訓練階段的準則。建議可就以下四個項目作記錄(記錄表請參考附錄二):
- 幼兒以語言達到各種溝通功能的情況
幼兒在活動中是否有自發地:表達要求、發問問題、對身邊的事物發表意見、修補溝通失誤等 - 展示社交互動行為的情況
幼兒在活動中是否有自發地與其他幼兒分享樂高積木或興趣、提供協助、與同儕進行協商等 - 不恰當行為出現的情況
幼兒在活動中是否曾出現不恰當行為(如:推、撞、踢或咬組員)、在未經別人同意下拿取物件、或不遵從小組的合作原則而自行拼砌樂高積木等 - 「LEGO積木治療」課堂中的活動參與度
就幼兒在活動中的參與度給予0至10分的評分
(0:完全沒有參與,10:最高程度的參與)
除了記錄幼兒的課堂表現外,導師亦可透過觀察幼兒在日常生活中的社交表現,以便評估幼兒能否類化社交技巧在不同的場合中。